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房屋管理的建议》 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6-23 09:44:30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民盟鞍山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房屋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宅基地相关手续办理机制

    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先后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优化宅基地申请审批服务,总结形成《农村宅基地申请相关证明、公示、意见书、申请书模板》等流程要件8份,规范审批流程,固定审批要件,形成“网格化审批”模式,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村级组织负责审查,乡镇进行审批,全面落实宅基地审批前的实地审查、房屋开工建设前的查验、竣工后的验收“三到场”,建立完善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个职能机构联动的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2024年全市新增申请审批宅基地770宗。

    推动“粗放管理”向“规范审批”转变,有效解决“颁证难”问题,已开展涉及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日常登记业务,权利人可持宅基地的土地证及房屋产权证(或土地和房屋权属来源材料)、村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出具的权属审核表、自然资源各分局盖章认证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以及不动产登记公示表、权利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至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快宅基地审批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宅基地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数字化管理,落实乡镇政府宅基地审批“一站式”办理,明确办理期限,实现让农民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二、关于加强违法建设监管

    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宅基地执法机构权责目录清单,完善宅基地行政执法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宅基地监管队伍建设,业务科室“主内”负责对“一户一宅”认定等培训解读,农业执法队“主外”负责具体案件查处,推动形成司法建议,理清宅基地执法边界,打破执法主体不清、处罚依据不明的惯有格局,2025年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检查,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转交问题线索1宗。千山区唐家房镇唐家房村违建问题处置案例获市政府表彰推广,对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提高着宅基地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关于加强宣传教育

    市农业农村局通过“重视多层次,联动多计划,宣讲多渠道”,开展宅基地法律政策大宣讲,加强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各县区负责人、业务骨干、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10人赴丹东参加全省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暨法律政策大宣讲师资培训班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大宣讲活动实现全覆盖,涉及县区9个,乡镇(街道)42个,宣讲培训273余人次,发放宣传单等材料410份。会同司法局召开由部分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大宣讲活动,利用农村大集现场为村民解答。特别是宅基地、住宅类房屋涉及当事人财产权益,在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指导各地区坚持群众路线,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民主协商,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兼顾大多数农民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乡村大喇叭、宣传车、宣传栏等多渠道开展宅基地法律政策宣讲,不断提高农民对宅基地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增加与农民群众的交流沟通,进一步增强农民配合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相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政策真正的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四、关于完善信息公开与反馈机制

    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建立公示公开及失信惩戒制度,推行农村住宅建设“六公开”制度(即村庄规划公开、审批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建房名单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公开)。宅基地建房现场挂施工公示牌,公布《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探索将未批准或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宅基地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和查处,探索建立长效防治机制。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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