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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验收合格的公示
    时间:2025-05-12 16:56:33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按照鞍山市2024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鞍农办发〔2024〕73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委托鞍山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市2024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台安迎春家庭农场等1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通过验收,共核定拟补助资金27万元(详见附件)。

    鞍山市2024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核验结果已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路健身西路2号现代城办公楼2407室;

    电话:8583118;

    附件:2024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验收合格名单

    2024年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验收合格名单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