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项目验收合格的公示
时间:2025-05-12 16:54:33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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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鞍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鞍山市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农发〔2024〕6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委托鞍山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市2024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岫岩满族自治县富海名洋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培育项目通过验收,共核定拟补助资金40万元(详见附件);海城市鑫垚家庭农场等19个家庭农场申报的培育项目通过验收,共核定拟补助资金102.79万元(详见附件)。
鞍山市2024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核验结果已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路健身西路2号现代城办公楼2407室;
电话:8583118;
附件:2024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项目验收合格名单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