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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水产养殖质量安全
    时间:2024-09-11 17:13:32来源: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作者: 点击:

    为扎实做好水产养殖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提升全市水产养殖生产持证率和质量监测覆盖率,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水产养殖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行动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24〕)156号)及市局工作部署要求,近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水产与苗种执法支队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行动。

    省市两级执法人员分别对海城市长林锦鲤繁育基地、富捷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汇丰淡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台安县丰渔鱼苗繁育有限公司等5家水产养殖生产场进行执法检查和抽样监测工作。检查中,上述企业都能提供有效期内的水域滩涂养殖证,“三项记录”真实完整,没有贮存和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省总队执法人员现场取样,对样品进行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后期省总队将及时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及监测结果,对监测不合格的水产养殖场按照行政管理权限进行依法查处。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以保障水产养殖质量安全为核心,规范开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无证养殖、非法使用投入品、生产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产养殖暨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