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莹、程继晗、冯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我市乡村人才振兴面临的两个问题:一是农村农业专业技术队伍出现严重弱化,二是接地气的乡村人才比较难寻。我局通过认真分析和研究,两个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并且形势比较严峻。同时,针对提案中提出的三条建议,我局充分研究,认为建议非常合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当下我市乡村人才振兴面临的问题。
一、鞍山市农村实用人才现状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农村实用人才是乡村振兴中的骨干力量。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调动农村实用人才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到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鞍山市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截至2023年底,我市在农业农村各领域培育农村实用人才6.95万人,其中:生产型4.85万人,经营型0.7万人,技能服务型0.39万人,技能带动型0.42万人,社会服务型0.59万人。
二、提案内容答复
(一)探索提高乡村实用人才整体质量方面措施
1.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鞍山市每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以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种养加能手、村“两委”成员等为重点,围绕水稻、玉米、设施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鞍山市农业特色产业,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培训模式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022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余人,2023年培育高素质农民510人。
2.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按照《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启动“头雁”项目培育工作。头雁”项目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我局聚焦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精准把握遴选条件,切实把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遴选为培育对象。2022年培育50人,2023年培育53人,该两批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时限为1年,主要采取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调研实践等四大课程模块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两批学员已经分别到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和沈阳农业大学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学习。头雁领飞,群雁齐追。这103名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队伍已学成归来,带动鞍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推动鞍山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建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1)开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工作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工作。凡在我市农业和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经营管理、能源、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实用人才,均可报名参加评审。 2023年已评审出50名高级农业技师,每名高级农业技师获得1000元奖励资金。
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资格评审工作,创建农村实用人才专家库是人才发挥作用的主要平台。开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工作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社会地位,增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荣誉感,为乡村振兴培养大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农业农村实用人才,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实现鞍山乡村振兴提供强力保障。
(2)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
近年来,平均每年组织各县区50名农民参加省农业农村厅在丹东大梨树举办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培训对象为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小微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等。培训以帮助参训学员开阔视野、学习政策、 拓展思路、提升能力为目标,设置公共课、专题课、特色课。
4.科学管理,拓宽人才发展空间
一是建立农民专家库。在历年评选出的农民高级职称人才中遴选出百名农业专家,专家组成员每年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到田间地头现场答疑解惑,为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业规划、农业项目发展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全面夯实助推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二是建立鞍山市农业农村领域高层次人才专家库。按照获奖和荣誉情况对全市农业农村高层次人才开展分类统计,建立鞍山市农业农村领域高层次人才专家库,含省级以上专家8人,市级专家48人。
5.开展田间课堂培训
农村劳动力培训是近几年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工作,我们大力推进,取得实效。2023年建立“田间课堂”23所,培训农民1300人,辐射受益农户5000户,全面提升“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水平。积极宣传营造技能就业社会氛围,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就业重点群体实现技能提升和素质就业,针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二)建机制释放乡村人才资源活力举措
1.印发《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配套实施细则
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调动广大农业专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进各类优秀人才下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县域从事乡村振兴工作,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注入新活力,按照市委人才办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鞍山市农业专家项目实施细则》 、《鞍山市大学生下乡工作特贴实施细则》、 《鞍山市鼓励“能人下乡”奖励实施细则》。 符合鞍山市农业专家评选标准的,经认定的鞍山市农业专家,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符合鞍山市大学生下乡工作评选条件的,在我市县域从事乡村振兴工作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给予3年期每月200元乡村工作特贴。符合“能人下乡”评选标准的,对下乡发展村农村集体经济的各类优秀人才,允许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持有股份、参与分红,其中,对村集体经营年收益贡献超过5万元的,按收益10%-20%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农业专家评选、能人下乡、大学生下乡特贴申报审核工作,经制定方案、宣传、个人申报、县(市)区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共产生15名“鞍山市农业专家”人选及21名符合大学生下乡特贴人选。鞍山市农业专家 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共计30万元;符合大学生下乡特贴人选给予每月200元乡村工作特贴,共计3.1万元。奖励资金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2.完善推广体系,增强服务能力
不断加强基层推广体系建设,鞍山市各县(市)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齐全。普遍设置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数占农技推广机构和在编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平均超过90%。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00%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普遍建立了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农技推广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多元化推广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实现制度上墙。明确了指导和服务区域,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3.发挥人才辐射带动作用,助推农产品实现稳产保供
2023年,鞍山市积极发挥人才优势,助推乡村振兴,实现稳产保供,农业农村各项经济指标均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速达到4.8%,高于全国平均增速(4.1%)0.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速(4.7%)0.1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全省第五,增速达到7.5%,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个百分点,全面跑赢经济增速。圆满实现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农业农村领域首战告捷。
4.专家引领促发展、技术赋能促振兴
农业专家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玉米和水稻优良品种,开展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引进、选育、示范一批品质好、食味佳的优质水稻品种,试验示范推广优质新品种及其配套绿色生产技术,促进优质稻米产业转型升级。
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全市蔬菜、畜禽等农产品产量增长迅猛,蔬菜及食用菌产量203万吨,同比增长3.2%。鞍山南果梨入选全国“土特产”推介名录,海城云沣蔬菜被评为2023年辽宁知名农产品品牌,全市共有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18家,49个产品,绿色食品数量比2022年增加一倍。建立以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为目标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6家,确保生猪产能总体稳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巩固海城市和台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成果,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
(三)激发乡村人才服务乡村的内生动力做法
1 .出台《关于支持城市人才、资本、技术下乡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动支持城市人才、资本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鞍山农业特色主导产业,投资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种养基地,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业”产业格局升级版,通过支持引导城市人才、资本、技术向农村自主有序流动,促进城市反哺农村,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2.做好农业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工作
(1)2022年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兴辽英才 ”14人,推荐“神农英才”2人;2023年推荐“神农英才”2人。组织推荐全市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选。
(2)组织推荐鞍山市农业系统优秀专家
根据鞍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鞍山市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鞍组通字〔2022〕10号)精神,为激励广大专家人才在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进程中建功立业,在全市开展优秀专家评选工作。鞍山市共有3名农业工作者张青、王少贺、唐鹏获得鞍山优秀专家荣誉。
3.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人才,为做好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专家关心关爱力度,我局领导干部年均联系服务专家12人次以上,领导干部均为联系服务专家对象办1件以上实事。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乡村人才培育工程,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聚焦农业提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