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6-23 14:39:35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民进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农业产业领域的市场主体。近年来,我市以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按照“政策引导,增加投入,强化服务”的总思路,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提质增效,确保全市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截止2023年末,我市以精细种养为特征的家庭农场达到6058个,以家庭承包和互助经营为特征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981个,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主业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76家。

    一、关于“加强政府支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建议

    一是积极开展国家、省、市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强化运行监测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龙头企业发展质量,截至2023年末,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76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34家,市级36家。

    二是以省、市、县示范合作社“三级联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级试点项目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发展和服务水平。截至2023年末,累计获评县级以上示范社达到147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47家,市级46家,县级49家。

    三是在注重培育新增家庭农场的基础上,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思路,聚焦“量质双提升”目标,开展省、市、县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联创”工作,大力宣传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截止目前,累计获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累计达到194家,其中省级85家,市级42家,县级67家。

    四是在尊重小农户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在土地经营权不流转的情况下,通过补贴政策引导小农户将农业生产中耕、种、防、收等全部或者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以及办起来不合算的农业生产经营问题。台安县阿拉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农机户+小农户”整村托管模式、辽宁万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部平台+县域公司+乡镇中心+村级顾问”四级网络模式,作为“托管式”利益联结典型案例在全市推介。

    二、关于“加大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

    一是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及骨干,种养加能手等,围绕水稻、玉米、设施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果树等鞍山农业特色产业,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培训模式,在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

    二是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广大科技特派员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二传手”。2023年,我市积极组织9个省级科技特派团(组)服务我市设施农业领域,利用视频电话、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现代通讯技术和互联网自媒体平台,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帮助解决设施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鞍山市工程技术学校在海城市开展农民技术员培训,为推动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持续输送人才力量。

    三、关于“拓宽融资渠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我市坚持把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试点作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措施。连续2年共争取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贴息政策1300万元,12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全部受益;争取落实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补助资金570万元;争取落实辽宁省白羽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补助资金5750万元。2023年,我市争取省财政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28万元,有效缓解了经营主体在春耕备耕环节的贷款压力。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先后成功获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试点(1个)和省级试点(2个),台安县凤娟家庭农场获评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我市台安县鲲鹏棚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获评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二是推进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投、贷、保、险”联动的市场化金融服务机制,提升金融供给的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广海城“土地经营权+农业保险保单”“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所有权”“订单+保险+期货”等融资模式和融资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活体畜禽等依法开展抵押、质押融资,有效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2022年以来,联合建行推出的“裕农养牛贷”,为30家养殖场(户)的5000余头活牛融资3509万元。在海城和台安两县推广“生猪养殖收益指数保险”,承保生猪21.4万头,总保额达到2726万元。

    四、关于“以科技为引领,打造农产品品牌”的建议

    一是扎实推进产品品牌创建。聚焦粮油、水果、蔬菜、畜产品、花卉等特色产业,推荐鞍山南果梨为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弘馥清农”、“宇光牌”南果梨、“野秀琦”绿色干鲜香菇、禾凤鸣等11种优势农产品为省级农产品知名品牌。海城市云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云沣”系列产品获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称号。

    二是加强品牌农产品推介宣传力度。先后组织特色农产品企业参加了第二十三届沈阳国际农博会、第二十二届中国长春农博会等展会,鞍山市摩云山张三蜂养蜂专业合作社“蜂蜜”、海城闯盛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梨坨”、鞍山汤泉一品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酸菜”、岫岩满族自治县牧牛乡华阳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滑子蘑”、辽宁牛庄大曲酒厂“牛庄大曲”、台安县琨鹏棚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获“最受欢迎农产品”奖。

    三是全力以赴办好农民丰收节。先后在海城市西柳镇举办了“庆丰收促和美”鞍山市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辽宁主会场庆祝活动,在千山区鞍山市君子兰花卉基地展示中心举办了鞍山市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暨鞍山市南果梨品鉴大赛,在鞍山三台子观赏鱼交易中心举办了鞍山市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鞍山)第七届水族文化节辽宁省第六届锦鲤大赛,在台安县新台镇人民政府举办了“庆丰收 促和美”台安县第四届农民丰收节,在海城市耿庄镇天源吉布世景区举办了“庆丰收 促和美”海城市耿庄镇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初步形成了城乡共庆共祝共享丰收的社会氛围。

    上述建议已经列入工作规划需长期推进,感谢您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工作的关注。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