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科学规划和有效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和闲置宅基地的建议》第100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6-25 14:36:27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苑振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和有效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和闲置宅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科学规划,体现前瞻性”的建议

    宅基地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演变,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其基本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面积限定,无偿取得、长期占有,规划管控、内部流转。一是宅基地流转指其使用权的流转,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和出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须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且受让人须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二是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村庄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按照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全市830个行政村,164个不需编制村庄规划,其余666个村庄中324个形成了村庄规划成果,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规划支撑,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精神,从实际出发,分类有序推进剩余342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积极推动市级专家队伍下乡指导工作。成立有鞍山市住建局、鞍山市质量站、鞍山市甲级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鞍山市抗震加固”专家组,成员均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指导我市农村建设。海城市住建局同辽宁省规划院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帮助海城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2023年免费为海城市西柳镇大道村、析木镇羊角峪村编制美丽乡村规划,使乡村建设更加科学合理。四是按照分类规划原则,积极探索农村空闲农房和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的实现路径。在做好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产业提升型、城乡融合型、拆迁撤并型、特色保护型等村庄规划类型,分类、划片确定有效利用方向。

    二、关于“注重政策扶持,体现权威性”的建议

    2020年以来,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其中探索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路径和方法是九项改革试点内容之一。一是自2020年9月以来,海城市由省委农办批复,“在全面总结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第一轮),进一步深化和巩固试点改革成果”。海城市在两轮试点期间,共制定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流程11项;办理宅基地及房屋抵押登记33户,实现融资1170万元;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登记139宗地;退出农村宅基地776户,面积79.7万㎡,腾退集体土地100万㎡;审批农村宅基地500宗,面积108321㎡。二是出租年限不超过二十年。国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允许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由于房地一体的特殊属性,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房一并出租。三是自2020年6月以来,辽宁省共批复11个市,17个试点单位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试点,我市共2个试点单位,分别为海城东四方台温泉街道西荒村和海城市验军街道三里桥社区。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在两个试点村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43处,盘活利用率达44.8%,试点镇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率降低6个百分点。四是进一步完善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引导土地空间大、人口密度低、规划前景不广阔等类型村庄的农户有序退出宅基地,将腾退出的空间通过整合利用、指标入市等方式释放改革红利。

    三、关于“实现有效利用,体现实效性”的建议

    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属于宅基地流转的探索范畴,是国家改革试点内容之一,需要在保障宅基地所有权(村集体)和资格权(集体组织成员)的基础上,研究如何激活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农民房屋的财产权。一是严格按照《鞍山市市本级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全面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和千山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工作。二是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要求:“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三是积极推动乡村建设工作培训。鞍山市住建局印发《2023年乡村建设工作培训实施方案》,委托辽宁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专家到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海城市住建局、台安县、岫岩县住建局积极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累计培训乡村建设工匠457人次,从源头上杜绝散兵游勇建房、质量安全无法保障的问题。四是支持台安县创建省级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有效利用试点。指导台安县结合“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等工作,进一步摸清农村空闲农房和闲置宅基地底数,为台安县创建省级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上述建议已经列入工作规划并需长期推进,感谢您对农村空闲农房和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工作的关注。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