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建议》第013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6-21 14:33:08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王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高度重视,对《建议》反复学习、深入研究,深感《建议》所陈述的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是客观的、符合实际的,指出的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是精准的、一针见血的,提出的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是科学的、切实有效的,对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使我们开阔了视野、坚定了信心、明晰了思路。我们对各项建议全部采纳,并在工作实践中系统落实、一体推进。目前,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2023年,我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全年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71.6亿元,总量全省排名第4位,同比增长10.8%,高于全省平均增速9.4个百分点,增速位列全省第3位。今年一季度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实现61.5亿元,总量全省排名第4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机制,在汇聚发展合力上下功夫。2017年出台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鞍政发〔2017〕22号),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2023年结合工作和发展实际对领导小组整体架构和责任分工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在2021年制定实施的《鞍山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2023年制定出台的《鞍山市现代农业振兴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都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重点工程,明确了发展目标、细化了重点措施。2023年先后组织召开4次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暨食品工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工作推进会议,部署任务、落实责任、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目前,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是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关键举措,重大意义成为共识,发展合力逐渐增强。

    二、精准滴灌,在强化政策扶持上下功夫。全面落实农产品加工业省奖补政策,对新晋的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直接奖补政策,我市2022年新晋的1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和3家省级龙头企业共获得250万元奖励资金;对2022年新增先进加工设备予以补助,全市3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获得补助资金320万元。目前,我们申报的2023年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项目奖补政策资金共1669.73万元已下达我市,我们正在履行资金拨付程序。台安县被纳入辽宁省国家白羽肉鸡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县,获得奖补资金5750万元,共有4家项目主体获得政策支持。累计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3个,每个产业强镇获得1000万元中央奖补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各个强镇主导产业强链延链。

    三、创建园区,在建设原料基地上下功夫。持续开展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的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目前,“国字号”、“省字号”现代农业园区和基地已经遍布全市主要农业县(市)。海城市2021年获批创建国家第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0年获批创建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台安县2023年获批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3年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21年获评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岫岩县2022年获批创建国家第三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2021年获批创建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市累计创建省级智慧农业基地5个。海城市和台安县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海城市获批省级特色蔬菜种苗生产基地县;台安县成为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典型县、“东北肉鸡饲养第一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岫岩县成为“全国食用菌种植基地县”、“全国食用菌出口基地示范县”、“国家级食用菌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县”、“中国滑菇第一县”、辽宁省首批“一县一业”示范县。鞍山南果梨获批“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在320万亩、130万吨以上;设施蔬菜生产面积发展到15万亩,年产量保持在90万吨以上;南果梨总面积达到35万亩、总产量30万吨;生猪饲养量稳定在200万头以上;肉鸡饲养量稳定在2亿只以上,规模养殖率达到90%以上,累计创建国家级肉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家;肉、蛋产量分别达到40万吨、30万吨以上。

    四、打造品牌,在增强市场竞争力上下功夫。鞍山南果梨成为中国百强区域品牌,耿庄大蒜、岫岩滑子菇、海城九龙川香菇、鞍山南果梨、鞍山君子兰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全市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分别达到26个、10个、5个。海城“金万家”蔬菜成为国家驰名商标,“安井”、“老九股”等成为深加工类省级名牌产品。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品尝乡土味道 传承农耕文明—2023全国‘土特产’推介活动”,鞍山南果梨成功入选2023年全国“土特产”推介名录。成功推荐鞍山君子兰、岫岩软枣猕猴桃获评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称号,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目录。市工信部门着力搭建供需对接合作平台,积极组织召开产业链对接会,组织辽宁安井食品、九股河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开展产品推介,打通营销渠道。

    五、多措并举,在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结合鞍山地方特色,推动市级地方标准研制工作。2021年,鞍山市依法取得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研制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能够有效满足鞍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市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健全鞍山市标准体系。鞍山市2023年发布市级地方标准6项,其中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级地方标准3项。积极引导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的核心产品、技术和工艺转化为国际、国家标准,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标准提升自身竞争力。2023年鞍山市共主导制定国家标准9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6项。积极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2项企业标准进入国家企业标准“排行榜”,获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实施“首席标准官”制度。积极组织40户企业参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首席标准官培训,通过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增强企业标准化人员业务能力。2023年共聘任了40个首席标准官、标准总监、标准化专员。鼓励在企业内部建立由首席标准官、标准总监、标准化专员组成的层级化、体系化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化首席标准官作用发挥,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

    六、培育主体,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国家、省、市“三级联创”,强化运行监测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76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34家,市级36家。开展省、市、县示范社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联创”、实施农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国家级试点项目,累计获评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到113家,获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累计达到157家。着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以“代耕、代种、统防、统收”聚焦服务小农户的托管服务组织达到180个,其中省级优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2家。着力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全市范围内总结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合同式’利益联结模式”等7种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利益联结模式。

    七、科技引领,在强化创新驱动上下功夫。着力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19年省重大专项顺利通过省科技厅结题验收,鞍山绿泰佳南果梨产业技术研究院2020年省重点研发项目完成中期评估并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2023年,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制调理禽肉制品智能加工及品质提升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获批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开展2023年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需求征集工作,累计征集13项科技攻关需求。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内生动力。海城市在2022年获批辽宁省创新型县(市、区)的基础上,2023年成功入选国家科技部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创新型县(市),海城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区获批第三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台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获批第八批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辽宁大洋河临港产业区获批第二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023年,沈阳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共计10个辽宁省科技特派团派驻到我市各个涉农县(市、区),覆盖设施农业、果树、观赏鱼、农产品加工等现代农业领域,数量创历史新高。鞍山市工程技术学校在海城市望台镇开展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累计培训学员100余人。

    八、优化服务,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下功夫。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精神,制定《鞍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优化、强化对项目能耗的约束和管理。自然资源部门坚持以项目落地作为配置土地要素的依据,统筹保障各类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市级指标不足的,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省级指标予以保障。坚持“放管服”改革,通过“模块化”征地组卷审查报批,并联开展用地组卷及省、市、县三级审核及补正,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间,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用地要素保障。积极推进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及入库,通过积极沟通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提早完成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入库,为建设项目提供更多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对我市指标不足的,积极协调购买其他地市指标予以解决。

    九、项目为王,在增强发展后劲上下功夫。坚持把创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增强集聚区企业和项目承载力作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重要载体和工作抓手。目前,我市已在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各创建一个省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均争取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省补助资金2000万元。台安县2017年获批全省第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2023年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91.25亿元,同比增长26.39%,在全省通报中,台安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营业收入总量和增速在全省44个集聚区中分别排名第4位和第8位,成为全市食品工业大省建设规划中重点建设的5个“百亿级”集聚区之一。岫岩县2021年被纳入省级集聚区调度范围,2023年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9.46亿元,同比增长19.7%。海城市2022年被纳入省级集聚区调度范围,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7.34亿元,同比增长11.87%。2023年全市实施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项目32个,完成新增投资7.14亿元。2024年计划实施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项目41个,目前已开复工25个,已完成新增投资1.79亿元,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开复工情况都好于往年。

    目前,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是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不足,主要表现在产业发展水平还不均衡、园区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特别是您在《建议》中指出的主体队伍亟需壮大、品牌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将以此次建议答复为新的起点,把各项建议继续全面吸收、深度融入到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充分发挥我市农业产业资源优势,抢抓建设食品工业大省和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地新机遇,树立“大食物观”,立足“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突出“建园区、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不断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再发力。

    一是着力发展主导产业。大力推进海城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台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岫岩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持续推动优质稻米、食用菌、畜禽、设施蔬菜、南果梨等特色主导产业规模化、科技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原料基地。

    二是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坚持分类指导、梯度培育,落实扶持政策,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行业领军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一批补链强链壮链企业,推动市场主体量质齐升。

    三是着力推动集聚发展。以实施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省补助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提升台安县、岫岩县、海城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企业吸引力和项目承载力,推动要素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合,实现“聚企成链”、“聚链成群”,打造产加销贯通、贸工农一体、多产融合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引领区。

    四是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发挥项目建设在“建群强链”中的关键作用,围绕主导产业全产业链条,积极建设一批产业关联度大、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着力推进2024年41个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项目主体按照年度计划完成有效投资。

    五是着力打造特色品牌。坚持“里子面子一起抓”,让鞍山食品内提品质、外强品牌,实现内外兼修。一方面,引导食品企业从产品的研发、生产到产品的包装、营销,全面融入新理念、新创意、新风格,转换产品营销思维,打造鞍山食品和农产品的地域特色、文化特色、风味特色,形成更加入眼入心的品牌魅力、价值认同、消费偏好。另一方面,组织全市食品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高规格展会,广泛宣传食品企业和产品,全面树立鞍山食品企业良好形象,有效提高鞍山食品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