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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分配鞍山市2023年度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政策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05-31 16:26:51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鞍山市落实2023年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政策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了2023年度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政策资金落实工作,经主体申报、县级审核推荐、聘请第三方核验、向省级申报等流程,共向上申请政策资金1927.02万元。目前,省下达我市政策资金1669.73万元。

    省政策资金下达我市后,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对拟予以补贴的企业项目是否获得其他省级以上政策资金再次开展核查工作,经台安县核实,申报省农产品深加工政策资金的辽宁台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饲料厂项目已获得其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不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确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级以上财政扶持资金”具体要求,因此对辽宁台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申报政策资金的申请不予支持。最终核定,全市2023年应奖补省农产品深加工政策资金共计1643.52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鞍山市2023年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政策资金分配明细》,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实名方式来人、来函、来电。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路健身西路2号现代城办公楼

    电话:2288096

    邮箱:asxccyfzk@163.com

     

    附件:鞍山市2023年辽宁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政策资金分配明细

    附件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