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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4-01-20 16:04:56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2023年,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结合《辽宁省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制定局法律法规学习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从综合类和行业法律两方面列出相关法规30余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及执法人员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推动全局上下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持续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

    1.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有关政策文件,及时梳理我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鞍山市农业农村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明晰权责事项实施依据,并在部门网站予以公示。不断提升权责清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效用。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理,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100%。认真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落实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许可申报和咨询答疑,实现零投诉、零违纪。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两库一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制定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计划,有效落实“双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在信用中国(辽宁鞍山)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1.依法依规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并印发了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及局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凡规范性文件制定、提报政府常务会议题等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确认,保证文件的质量和有效性后提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开展针对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影响营商环境、影响公平竞争等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持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工作。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布自由裁量基准和免罚事项,规范执法行为。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并印发了《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和集中整治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组织我市农业系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制定了《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文明执法规范》和《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为文明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4.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先自查自评、后集中抽查,采取一卷一表的方式,对抽查案卷逐卷组织骨干进行评查,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五)严格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决策法治化水平提升。建立健全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全程监督。提报市政府的议题,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辽宁助君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行政决策、案件处理、重大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全年以局名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等行政决策都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

    (六)持续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制定《鞍山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有效落实。坚持日常普法与专题普法相结合,通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农村等主题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社会守法尊法用法氛围。持续推进农村普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打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强化突发事件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鞍山市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等文件,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针对性和时效性。注重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实战水平,强化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加大对重大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建立风险台帐,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全部在管在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力争在萌芽状态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掌握涉农领域的涉稳动向,督促加大化解力度,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涉稳问题。落实信访事项受理、转交、督办、化解、反馈“闭环”工作流程,加强网上投诉、来信办理,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12345案件办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苗头。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在总结成效的同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在乡村振兴工作全局中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执法工作专业化复合型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法律专业学历背景的工作人员占比较低。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好法治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着力增强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强对法治工作研究部署和督导调度,保证法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持续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构建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把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持续完善制度建设、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农业执法技能竞赛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服务制度,提升“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一网通办”精准度和行政审批效能。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规范做好“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完善信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信用监管。

    (五)大力推进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运用,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在检查中对监管对象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推动法律进农村。加强机关法治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