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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 2023年鞍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市级培训班日前开班
    时间:2023-11-30 17:08:35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为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规范履行职责,11月28日,2023年鞍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市级培训班于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综合楼报告厅隆重举行开班典礼。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孙军,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解永毅,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院长苏允平、副院长潘玉昆及全体参训学员80余人参加了开班典礼。与会领导为获评鞍山市2023年度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颁发了荣誉证书。

    苏允平指出,承办鞍山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培训任务,是发挥高校培训资源优势,深化校地合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着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履职能力的一次具体举措和有益实践,要切实把辅导员培训工作办实、办好,办出特色。

    解永毅就做好培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快培育鞍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科学技术水平,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生力量。二是要健全鞍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规范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辅导员服务能力。三是要将本次培训成果转化应用到实践中。

    孙军全面分析了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提出要加强辅导员队伍,拓宽选聘渠道,组织开展好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分类定岗,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指导服务。

    本次培训班从11月28日开始至12月1日结束,邀请省内相关专家讲授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工作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标准及标志许可审查、乡村振兴产品服务介绍、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标准讲解及评选实操、农户贷款及信贷直通车业务解读、农业保险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还将考察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