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鞍山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蔬菜大棚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设施农业的发展历史和基本情况
鞍山是全省设施农业生产大市,设施农业在保证“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我市农业支柱产业。
一是起步早。鞍山是我国北方地区日光温室和冬淡季棚菜生产的发源地,设施农业生产起步早,基础较好。鞍山地区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便出现以早育为目的的不加温日光温室,鞍山地区出现的日光温室是中国日光温室的雏形。1960-1980年间,鞍山地区设施农业发展获得了长足的进步,期间出现了适合辽东地区使用的鞍Ⅰ型、鞍Ⅱ等日光温室类型,棚菜生产技术被编入中国农业大学园艺栽培教科书,海城感王镇的温室韭菜、黄瓜生产闻名全国。
二是政策优。进入80年代中期,受鞍山“大工业城市”的影响,设施农业发展放缓,面对山东寿光等先进地区设施农业长足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市委、市政府从2007年开始重新把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作为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手段,省委、省政府实施设施农业跨越式发展三年计划,先后规划建设和强力推进了“鞍羊线”和“鞍营线”设施农业产业带,并在扶持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倾斜,使“两线”设施农业产业带很快“由点连成线、由线连成片”,在沿线59.6公里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设施化和农民收益的最大化,进而极大的推动了全市设施农业的快发展和大发展。
三是基础厚。2009年鞍、海两级政府投资5.9亿元,在耿庄镇建设了3.3平方公里以蔬菜种子研发和工厂化育苗企业为主的海城农高区。农高区的建成,拉长了海城设施农业从生产到加工的产业链条,促进了设施农业的健康发展。2010年至今,我市又把设施农业任务列入各县(市)区刚性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鞍山设施农业进入了新一轮高速发展阶段。截至目前,全市设施农业生产面积18万亩,共有温室大棚8万余栋,设施蔬菜年产量123.8万吨(包括食用菌30.6万吨),全市设施农业从业人员近20万人。
二、我市设施农业的主要做法和发展成果
近年来,鞍山市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点,重点实施设施农业扩产提质增效工程,设施农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设施农业已成为我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支撑。
一是规模化、效益化生产能力不断增加。鞍山设施农业经过近几年的迅猛发展,设施种植面积和产量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尤其是在产业带建设和规模化小区发展上更是发展较快,已经形成相当规模的“鞍羊”、“鞍营”设施农业产业带和温香、西四、望台、耿庄、腾鳌、黄沙、高力房、韭菜台、牧牛、三家子、新甸、甘泉、唐家房等设施农业大镇,以及随处可见的百亩连边片设施小区,都在全市起着巨大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形式,设施农业已成为“摸得着、看得见”的富民产业,截至目前,全市设施农业每亩纯收入平均可达5万余元,随之而来的包装、运输、建材、种子、农药、化肥、营销等配套行业应运而生,相关从业者近6万人,在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是科技化、智能化生产标准显著提升。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建设了一批标准高、科技含量高、且实用性强的设施农业小区,新建封闭半封闭设施小区20个。推广抗压耐用钢骨架结构的标准化棚室,已发展钢骨架结构温室、冷棚约2.8万余栋,占总量的90%以上。新建温室全部实现卷帘自动化。棚菜育苗实现工厂化和设施化,全市已发展高标准蔬菜育苗中心25万平方米。国家级龙头企业海城三星生态公司年产蔬菜种苗2.2亿株,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活力最强、效益最高的蔬菜育苗工厂,对整个东北地区设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是区域化、专业化生产格局基本形成。发挥资源优势,重点打造设施农业“四大优势区”,即,岫岩县重点发展食用菌,适当增加设施草莓、山野菜、中药材面积。海城市重点发展设施黄瓜、辣椒,台安县重点发展设施茄子、西甜瓜,千山区等郊区重点发展设施花卉、设施水果、特色蔬菜。在优化区域布局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一县一业”和“一村一品”,海城市成为省级特色蔬菜种苗生产基地县,全市年育蔬菜种苗6亿株。岫岩县成为全国食用菌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辽宁省首批“一县一业”示范县。
四是标准化、品牌化生产水平加速提高。全市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分别达到26个、10个、5个。海城“金万家”蔬菜成为国家驰名商标,耿庄大蒜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海城市中小镇和铁西区宁远镇的黄瓜,海城市温香镇和台安县黄沙镇的绿茄,海城市腾鳌镇和岫岩县新甸镇的西红柿,台安县西佛镇的紫长茄等驰名省内外。岫岩滑子菇、海城九龙川香菇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创建了“益临”、“九龙川”、“岫余香”等一批食用菌品牌。海城“金万家”牌黄瓜、乔坨牌网纹瓜被评为辽宁省名牌产品。岫岩滑子蘑、鞍山君子兰被列入地理标志产品。
五是组织化、规范化生产主体快速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事企业为重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统一供应良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机械作业、统一销售等“五统一”生产经营模式。实施农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国家级试点项目,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到113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累计达到157家,由合作社发起注册的“九才台”蔬菜、“禾道全”君子兰等省市名牌产品有效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大幅提高了农民收入。着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以“代耕、代种、统防、统收”聚焦服务小农户的托管服务组织达到180个,其中省级优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2家。
三、我市设施农业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老旧设施农业问题凸显。经统计,鞍山市老旧设施农业面积约8750亩。部分地区生产设施年久失修,结构不合理,温室采光、蓄热、保温功能差,生产效益低,抗风雪等自然灾害能力差、单栋温室设施内有效面积小,缺乏自动放风、补光、增温、肥水一体化等设施。老旧设施农业小区发展较早,刚开始规模都不大,随着农户的陆续加入,规模逐渐壮大,造成大棚新旧不齐,所以无法以小区为主体进行全面改造。设施农业个体经纪人组织规模小,实力弱,设施农业的投入非常大,建设跨度100米温室大棚投入约8万元,对收入相对较少的农民来讲,资金投入较大。
二是设施农业从业人员和相关领域人才短缺。设施农业生产还未达到全程机械化程度,对劳动力的依赖十分严重,目前,我市农村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都是45岁以上的农民,且老年群体越来越多,造成农村劳动力短缺,老年群体对改造大棚的积极性不高,目前设施农业生产还未达到全程机械化。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生产实际需要。特别是乡镇蔬菜生产技术人员少,知识老化,技术指导服务力量薄弱。农民科技素质不高,对茬口安排、温湿度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掌握不到位,直接影响产量、质量和效益。
三是土地调整难度加大。当前,为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国家对新增设施农业用地实行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使用一般耕地及年度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政策。特别是自然资源部门国土三调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从315万亩提高到360万亩,我市已不具备大规模设施农业用地条件,设施农业用地空间严重萎缩,承载力已接近饱和。同时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建设需要大面积调整土地,有的农民对倒地串地不理解,流转方与农户利益矛盾明显,导致大规模流转集中建设设施农业小区难度加大,也间接制约设施农业规模化发展。
四是设施农业产业链条延伸不够。设施农业产业发展集聚度不高,产业链条不长。拥有研发能力的种业企业较少,且企业大多数业务以推广和销售种子为主。设施农业产品分拣、包装、销售环节较为薄弱。产地冷库建设相对滞后,现代化冷库数量偏少。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落后、经营结构单一、运营成本较高、流通效率偏低、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缺少经营规模较大、辐射作用较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菌、蔬菜、水果等设施农业产品深加工能力不强,以设施农业产品为原料的保健、生物等高端产品不多,市场竞争力不强。以我市食用菌为例,滑菇主要以盐渍品、速冻品、罐藏品销售出口为主,香菇主要以鲜品和干品销售,产品附加值低。农业新业态发展动力不强,设施农业与农村文旅、康养、科技研发与新技术应用、物流等融合不足。
四、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设施农业基地建设,推进设施农业标准化。实施设施农业改造提升行动,由单一量的增长向整体质的提升转变,建立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基地,通过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农民大规模生产,从而形成区域化发展、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形成群体生产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正确引导,合理配制和利用资源,推进技术创新和品种改良,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生产能力。大力推广水培、雾(气)培、基质栽培等现代设施农业种植技术,促进设施农业从“粗”向“精”的方向发展,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产出率和收益率。依托蔬菜种苗协会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设施农业的提档升级。以与央企中化集团合作打造MAP“五位一体”全产业链模式为契机,以建设标准化设施农业基地为突破口,以强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为抓手,逐步提高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设施农业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产业,没有一定的投入很难产生相应的规模和效益。通过财政补贴资金,贷款贴息等政策的扶持引导,吸引更多的信贷资金、社会资本等参与投资建设,不断提升设施农业实施主体的融资能力。围绕设施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帮助、引导小农户进行小额资金贷款,扶持中小型规模设施农业发展。落实《支持城市人才、资本、技术下乡 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类优质要素向农村自主有序流动,持续扶持高档园区、特色园区的建设扶持农民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示范创新,促进设施农业由数量规模型向科技效益型转变。
三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健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培养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农村实用人才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到我市设施农业发展建设。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农村实用人才专家库中的专家为设施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农业专家成为设施农业发展的一支重要主力军。开展“头雁”项目,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引擎”,带动设施农业领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鞍山设施农业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落实好《鞍山市农业专家项目实施细则》 、《鞍山市大学生下乡工作特贴实施细则》、 《鞍山市鼓励“能人下乡”奖励实施细则》。充分发挥“田间课堂”的示范基地推广作用,积极扩大设施农业科技交流和合作,广泛开展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活动。全力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围绕我市设施农业建立培训班。整合市、县、乡农业技术力量,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设施农业人员、技术、品种、物资、信息“五入户”,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引领。
四是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力,延伸产业链条。发挥种子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芯片”作用,高起点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广优质农产品品种。打造田头市场,建设分选、加工、包装、配货和检测为一体设施农业产品销售平台。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鼓励引导扶持一批大的农产品物流企业,提高农产品的流通能力,加强设施农业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健全农产品流通的供应链,形成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组织程度高的农产品物流供应网络。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推动产业向后延伸,打造全产业链。针对产业链建设过程的难点、堵点,通过吸引社会资本、招引知名企业、培育本地优质主体等措施,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促进相关项目落地,实现延链、补链。以建设食品工作大市为抓手,以夯实设施农业产品为根基,培育预制食品示范企业,打造具有鞍山地方特色口味的预制食品,以食品工业大发展助推设施农业再上新台阶。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产品采摘,开启乡村旅游产业、助农增收的新路子,促进农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
五是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进生产品牌化进程。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生产投入品档案、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实施品牌战略,强化品牌创建,增加设施农业产品注册商标数量,着力打造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地域品牌,维护区域品牌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着力营造设施农业农产品品牌成长的环境,对区域公用品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给予一次性的奖励。通过举办或参加博览会、展销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域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大力发展农社对接、农商对接、农超对接等销售模式,加大营销力度,提高品牌效应和产销衔接水平,提高设施农业生产品牌化水平。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