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实用性人才培养的建议》第601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01 15:21:38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曹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实用性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关心和关爱!议案里对我市农村人才现状分析客观、透彻,提出的方案全面、务实,对我市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鞍山市农村实用人才现状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农村实用人才是乡村振兴中的骨干力量。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调动农村实用人才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到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鞍山市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截至2022年底,我市在农业农村各领域培育农村实用人才6.9万人,其中:生产型4.8万人,经营型0.7万人,技能服务型0.39万人,技能带动型0.42万人,社会服务型0.59万人。

    二、议案内容答复

    (一)关于优化农村人才引进机制方面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调动广大农业专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进各类优秀人才下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县域从事乡村振兴工作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注入新活力按照市委人才办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鞍山市农业专家项目实施细则》 、《鞍山市大学生下乡工作特贴实施细则》、 《鞍山市鼓励“能人下乡”奖励实施细则》。  

    2022年我市开展了农业专家评选、能人下乡、大学生下乡特贴申报审核工作,制定方案、宣传、个人申报、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共产生15名“鞍山市农业专家”人选21名符合大学生下乡特贴人选。鞍山市农业专家将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共计30万元;符合大学生下乡特贴人选将给予每月200元乡村工作特贴,共计3.1万元。奖励资金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二)关于创新农村人才培养计划方面

    1.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以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种养加能手、村“两委”成员等为重点,围绕水稻、玉米、设施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鞍山市农业特色产业,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培训模式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2022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余人2023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10人。

     2.完善推广体系,增强服务能力

    不断加强基层推广体系建设,全市各县(市、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齐全。普遍设置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数占农技推广机构和在编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平均超过90%。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00%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普遍建立了人员聘用制度推广责任制度、农技推广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多元化推广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实现制度上墙。明确了指导和服务区域,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3. 做好农业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工作

    (1)2022年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兴辽英才 ”14人,推荐“神农英才”2人;2023年推荐“神农英才”2人。组织推荐全市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选。

    (2)组织推荐鞍山市农业系统优秀专家

    根据鞍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鞍山市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鞍组通字〔2022〕10号)精神,为激励广大专家人才在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进程中建功立业,在全市开展优秀专家评选工作。鞍山市共有3名农业工作者张青、王少贺、唐鹏获得鞍山优秀专家荣誉。

    4. 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2022年按照《辽宁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启动“头雁”项目培育工作。头雁”项目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我局聚焦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精准把握遴选条件,切实把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50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遴选为培育对象。该批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时限为1年,主要采取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调研实践等四大课程模块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该批学员2022年已经分别到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和沈阳农业大学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学习。头雁领飞,群雁齐追。这50名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队伍已学成归来,将带动鞍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推动鞍山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三)建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1.开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工作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工作凡在我市农业和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经营管理、能源、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实用人才,均可报名参加评审。 2023年已评审出50名高级农业技师,每名高级农业技师将获得1000元奖励资金。

    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资格评审工作,创建农村实用人才专家库是人才发挥作用主要平台。开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工作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社会地位,增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荣誉感,为乡村振兴培养大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农业农村实用人才,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实现鞍山乡村振兴提供强力保障。

    2.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

    年均组织各县区50名农民参加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培训对象为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小微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等。培训以帮助参训学员开阔视野、学习政策、 拓展思路、提升能力为目标,设置公共课、专题课、特色课。

     3.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人才,为做好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专家关心关爱力度,我局领导干部年均联系服务专家12人次以上,领导干部均为联系服务专家对象办1件以上实事。

    4.科学管理,拓宽人才发展空间

    一是建立农民专家库。在历年评选出的农民高级职称人才中遴选出百名农业专家,专家组成员每年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到田间地头现场答疑解惑,为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业规划、农业项目发展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全面夯实助推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二是建立鞍山市农业农村领域高层次人才专家库。按照获奖和荣誉情况对全市农业农村高层次人才开展分类统计,建立鞍山市农业农村领域高层次人才专家库,含省级以上专家8人,市级专家48人。

    (四)落实农业农村改革任务

    1.发挥人才辐射带动作用,助推农产品实现稳产保供

    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全市粮食作物面积达到321.65万亩,扩种大豆面积2.2万亩,排名全省第一,粮食总产量为136.66万吨,粮食受灾不减产,实现实现粮食生产“八连丰”。

    2.专家引领促发展、技术赋能促改革

    (1)农业专家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的玉米和水稻优良品种10个开展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引进、选育、示范一批品质好、食味佳的优质水稻品种,试验示范推广优质新品种及其配套绿色生产技术,促进优质稻米产业转型升级。全市建设优质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30个,总面积达到12000亩以上。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组织完成海城市、台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工作。2023年一季度,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1.48%。

    2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聘任新农辅导员80名。持续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截止4月末,全市审批宅基地232宗,审批面积6.1万平。农村产权交易量稳步攀升,截止4月末,在省平台累计交易421宗,成交额1847万元,溢价率20%,成交体量位居全省第三位。海城市成功获批两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拓展试验任务。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获批国家新一轮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培养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每两年组织一次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十四五”时期计划评选出600名农村实用人才获得技术职称。充分调动农村实用人才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到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农村实用人才专家库中的专家为农村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拉动农村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农业专家成为乡村振兴的一支重要主力军。

    (二)继续开展“头雁”项目,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引擎”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要求,启动“头雁”项目,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此项目实施期为5年,2023年鞍山市计划培育50名乡村产业带头人

    (三)构建农村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1. 实施大学生下乡工作特贴。鼓励大学生到我市县域从事乡村振兴工作,参与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村注入新鲜活力。在鞍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给予3年期每月200元乡村工作特贴。

    2. 评选鞍山市农业专家。“鼓励农业专家将研究成果转化到农业生产经营中,经认定的鞍山市农业专家,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

    3. 鼓励“能人下乡”。“对下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各类优秀人才,允许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持有股份、参与分红,其中,对村集体经营年收益贡献超过5万元的,按收益10%-20%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十四五”时期计划全市平均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500人以上。

    (五)建立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为抓手,培养高技能人才,充实农业科技培训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县(市)区农技推广技术人员积极性,组织农技人员参加省市农业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提高技术和水平,促进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保障能力的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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