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大力扶持畜禽粪便转化生物肥的提案》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5-15 16:25:46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刘胜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畜禽粪便转化生物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关爱!建议里对我市畜禽粪便转化生物肥建议全面、务实,对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该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状

    2022年全市畜禽粪污产生总量500.39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量457.78万吨,综合利用率91.48%。海城市、台安县已先后获批并实施了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十四五”时期,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将实施良田沃土建设工程高标准农田项目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粪肥消纳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二、我市禽粪便转化生物肥现状

    目前我市海城市已建成有机肥加工厂2个,即辽宁安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位于腾鳌镇东新村,年产有机肥30000吨;海城三河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温香镇前湖村,年产有机肥30000吨。台安县已建成1个大型有机肥加工厂,即台安汇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位于鞍山市台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年产有机肥20万吨以上。

    海城市采取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场自建有机肥厂模式,典型代表有海城大腾肉鸡养殖场(辽宁安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大腾肉鸡养殖场共有四处养殖基地,单批次存栏累计可达150万只,全部采用四层笼养,环境自动控制,自动上料,输送带自动清粪,鸡粪日产日清,不在养殖场贮存,可保证养殖场内环境整洁,无异味。生产过程中基本不产生污水,采取干清粪方式,采用节水乳头饮水器,避免夏季饮水器漏水造成粪便过稀,从养殖环节达到粪便污水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的目的。由于该场养殖量巨大,粪污处理单靠第三方收购不能完全处理所有粪便,因此该养殖场投资2000万元建设一处有机肥加工厂,解决养殖场粪污处理及周边农田的秸秆综合利用的难题,将鸡粪加工生产成有机肥,供应周边农田及设施蔬菜生产,从而形成养殖—有机肥厂—种植的种养循环生态模式。

    台安县采取分散收取,集中处理模式。全县建成8个分处理中心收集畜禽粪污废弃物,利用膜覆盖发酵工艺将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物及秸秆等辅料按比例输送至自动加菌混拌一体机,经充分混合后,转至石墨烯光催化纳米膜发酵仓,建堆覆膜,进行密闭式静态好氧高温发酵,待物料发酵腐熟、灭菌、无臭味,并符合国家相关无害化处理标准后,撤去覆盖的纳米膜,运至有机肥加工中心。发酵腐熟完成后的鸡粪,采用汽运方式运送至处理中心,车辆运输中用苫布进行严密覆盖,防止途中洒落。发酵鸡粪送至处理中心经过检测化验(化验内容:氮磷钾、有机质、水分、pH值等),达到生产指标要求进行原料入库。因为原料中存在纤维及干料块,需要先进行粉碎(双链条粉碎机)工序处理后再进入筛分(筛分机)工序。筛分出的长纤维和料块进行回料二次粉碎(卧式粉碎机),筛分后的半成品与所添加辅料进行配料混拌(混合搅拌机),所有物料混拌均匀后进入包装机,成品包装后转运至成品仓库。

    三、建议内容答复

    关于加大对畜禽粪便转化生物肥的扶持力度。我市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重点支持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海城市2017年是首批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争取国家投资3650万元,海城市通过该项目已完成186家规模养殖场、113个沿河散养户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23个散养密集区建设了304个分散设施、23个集中临时收储中心、8个散养密集区集中收储设施;建成有机肥加工厂2个,购置吸粪车23辆,并发放至各相关镇街(临时收储中心)。台安县2018年被农业农村部、发改委评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项目累计投资1.056亿元,争取国家投资4500万元,建设地点涉及全县12个镇街。台安县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1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处理模式优选,配套完善了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建设堆粪场22712平方米、粪污贮存池4275立方米。台安县在八角台街道、新开河镇、桑林镇、富家镇、桓洞镇、新台镇等新建了分处理中心。分处理中心建设发酵仓12806平方米、库房10852.6平方米,地面硬化5266.7平方米;购置纳米膜发酵系统80套,混料机10台,变压器10台;有机肥加工中心建设原料车间10080平方米、生产车间及成品库房144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6480平方米、成品库房7920平方米)、围墙1900米、地面硬化15968平方米、办公用房3000平方米;购置配套设备97台/套/辆。新建了大型有机肥加工厂1个。

    为鼓励畜禽养殖户、养殖散户自行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户、养殖散户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可以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享受税收、用电以及环境保护资金支持等相关激励和扶持政策。

    加大对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补贴力度,我市高度重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农民购置使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具。目前,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已包括清粪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等多个品目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具。

    四、下一步工作

    大力扶持有机肥加工企业,健全养殖粪污储运和灌溉系统,构筑“养殖场(户)小循环、乡镇(街道)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格局,建立健全农牧对接长效机制。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投资建设或就近入股有机肥加工厂,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建设。全面建立畜牧业与种植业、林业对接的消纳模式,形成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

    以上是我们对您提案的答复,恳请提出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市的农业农村工作。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