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关于创新发展农业品牌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5-05 16:05:51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市政协农业农村界别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新发展农业品牌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现状

    农产品品牌建设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产品品牌创建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要求,“要加强品牌建设,积极争创名牌,用品牌保证人们对产品质量的信心”。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等政策,对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鞍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支持城市人才、资本、技术下乡 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鞍委发〔2022〕2号)明确,强化农产品品牌创建,对获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两品一标”认证等给予资金奖补。

    在此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等部门认真践行“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理念,坚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方向,立足资源禀赋,提升产品品质,注重科技支撑,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品牌培育、品牌打造、品牌宣传及品牌保护,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积极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支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产后商品化设施建设及农产品流通企业门店升级改造,为企业和合作社提供错峰销售能力。2022年,我市19家绿色食品企业32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1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10个。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8个,省知名农产品品牌9个。鞍山南果梨中国百强区域品牌价值达到58.11亿元。我市优质农产品在各大农贸市场、大型生鲜超市、精品农产品店等的年销售额近1亿元。

    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正如各位委员提出的我市农产品品牌发展存在规模小、实力弱、龙头企业少、营销推广不力等实际问题。对此,我们将遵照各位委员的建议并结合我市具体工作实际,不断把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规划品牌发展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按照《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引导各县(市)区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深入挖掘优势农产品的核心价值、独特价值,科学擘画农产品品牌发展方向。在巩固南果梨、食用菌、大米、生猪、茄子、辣椒、番茄等传统品牌支撑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台安肉鸭、鞍山君子兰、白羽肉鸡等新兴特色品牌知名度。落实即将出台的《辽宁农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适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启动制定《鞍山市优质南果梨标准生产园技术规程》,加速南果梨产业提质增效。鼓励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深度挖掘产品价值内涵,培育高品质、高价值的品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大力发展高效粮食产业、生态循环畜牧产业、绿色高效蔬菜产业、南果梨特色产业、食用菌创新产业等五大主导产业,按照标准高端、品质高端、品牌高端的标准,建设农畜水产品标准化基地、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推动与中化现代农业(浙江)有限公司合作,筹建中化现代农业鞍山技术服务中心,发挥MAP专业农服与资源整合优势,打造MAP+“金融+保险+分拣定级+仓储物流+品牌打造”五位一体模式,为广大种植者和食品价值链合作伙伴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按照辽宁名牌产品评价考核程序和要求,指导经营主体从产品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质量体系、产品包装、形象设计等方面进行规范提升,把标准化生产与农业品牌培育结合起来,建立完善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

    (三)强化品牌主体培育。近年来,我市已建成各类现代农业园区3个,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6家、家庭农场8026个、专业合作社2940个,12家联合体年营业收入超90亿元。发挥规模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以特色化为产业发展基点,聚焦南果梨、食用菌、大米、肉禽加工等特色产业,引导工商资本入园投资,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强化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品牌、企业品牌打造,以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推进从基地到产品全链条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企业组织化、标准化水平。落实《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细则》(鞍农发〔2022〕28号),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分别奖励2万和5万,新认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奖补10万元。

    (四)加大品牌推介力度。2018年以来,我市连续五年成功举办农民丰收节,极大提高了品牌农产品的响誉度。在参加全国各类展会过程中,“张三蜂蜂蜜”获第21届中国长春国际农博会会组委会金奖;第22届沈阳国际农博会,汤泉一品酸菜获最受欢迎农产品称号,岩海牧业的“香菇鸡蛋”获第五届农民丰收节丰收奖。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品牌推介成果,创新品牌推介形式,策划包装梨花节、南果梨文化节等266项文旅体节庆活动,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农产品走出去的步伐,依托全国优质农产品展销周、长春国际农业博览会、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厦门海峡旅游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活动,开展品牌推介。拓展农产品出口市场,借助“一带一路”建设等契机,在重点地区开展鞍山南果梨、台安肉禽、岫岩滑子蘑等特色农产品巡展推介,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

    (五)加强品牌宣传推广。综合利用“传统媒体+推介平台+新媒体+专业机构”宣传渠道,分层次、分地域、分重点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平台,多视角、多形式、分散式开展公益性宣传,加强与央视、农民日报、辽宁电视台等国家、省级主流媒体合作,宣传报道鞍山农业品牌,讲好品牌故事,唱响一批品质过硬、产品突出、诚信经营的品牌。加强线上宣传,发挥网络、手机传播快、覆盖广、成本低等优势,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采取专题报道、专栏节目、网上农展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进特色农产品在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以及快手、抖音等平台开设店铺,建好鞍山名优特产精品体验馆、花卉馆等,通过在线直播等方式进行产品销售,扩大产品销路。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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