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示
时间:2021-07-06 15:27:40来源: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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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示
根据《关于报送鞍山市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鞍司发〔2021〕2号)文件精神,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2021年6月25日、29日执法队分别对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中的鞍山林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鞍山市思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康瑞兽药店、鑫牧兽药店、双利兽药店5家经营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其中双利兽药店由于经营不善已关业。
检查情况如下,执法人员检查了其余的4家,先后检查了企业的营业执照、各项记录、兽药经营许可证、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销售违规违禁兽用药物现象,各项记录填写完整,相关制度完善。以上企业均可通过住所等渠道取得联系。
特此公示。
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