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议2021第3期
    时间:2021-03-04 13:18:35来源:鞍山市农业农村局作者: 点击: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议

    (2021年第03期)

    3月3日,党组书记、局长王贵林同志主持召开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议。局机关办公室、综合科、种植业科、畜牧科等有关科室列席了会议。

    此次会议共3项议题,一、研究《关于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鞍山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请示》;二研究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筹备情况;三、研究鞍山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一、研究《关于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鞍山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请示》

    供给侧改革科汇报了《关于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鞍山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请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本工作方案。主要包括3部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切实保障我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鞍山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请示》。

    二、研究鞍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供给侧改革科汇报了《鞍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情况。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十四五”农业现代化规划提纲以及鞍山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供给侧改革科通过召开编制座谈会,深入县(市)区调研,广泛征求多方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主要分为十四个部分:“十三五”时期总体评价;总体要求;产业发展布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做强农产品加工产业;推进质量兴农与品牌强农;深化农业农村制度改革;加速农业农村科技成果研发、集成与转化;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改进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整洁宜居现代乡村;保障措施。

    供给侧改革科汇报了《中共鞍山市委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严守粮食安全、保证“菜篮子”供给;三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四是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五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六是深化农村改革;七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研究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筹备情况

    综合科汇报了《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筹备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过去五年和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分析当前农业农村形式,安排部署“十四五”时期和今年的“三农”工作,拟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拟定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有关事项等。

    三、研究鞍山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畜牧与渔政渔业管理科汇报了《鞍山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鞍山市委农办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发展畜禽健康养殖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征求多方意见,形成了本实施意见。共分为5个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基本原则;三是目标任务;四是工作措施;五是加大财政保障和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