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屠宰企业和动物饲养场2020年第4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执法检查公示
时间:2020-12-30 14:09:50来源: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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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鞍政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辖区内畜禽屠宰企业和动物饲养场进行了执法检查。
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0年11月18日起对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中的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台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海城市兴发冷冻有限公司、台安县兴盛屠宰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龙门村岫之源绒山羊养殖合作社共计5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其中台安县兴盛屠宰厂于2020年5月因该厂内部原因已停业;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龙门村岫之源绒山羊养殖合作社因动物防疫合格证至今未检,该企业已经注销。
检查情况如下,在检查过程中上述企业相关证件齐全,相关制度完善,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以上企业均可通过住所等渠道取得联系。
特此公示。
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12月22日